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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施会河南周山村性别平等项目:
十年蜕变

撰文:李艾

 

2002年至2014年的十余年间,乐施会与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合作,在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周山村分别实施“河南农村妇女手工艺品合作社探索項目”、“河南农村妇女传统手工艺开发与妇女赋权”和“以社会性别视角对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调进行政策分析及干预”项目,以开发妇女传统手工艺品为切入点,增强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进而通过妇女自身的能力提升,推动周山村修订村规民约中的性别不平等条款,扭转了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改善农村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从基层村民自治的制度上奠定了性别平等的基础。

 

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李慧英,通过多年来对我国各地区推动性别平等工作的实施与观察,得出了以下的评价:“周山村修订村规民约的工作形成了一套立体地、具有广泛民主参与、具有建设性的行动经验模式,逐渐被中国其他省市的乡镇村不断地复制,在推进中国社会性别平等的工作中开创了历史。”

 

 

个体:

一个农村妇女命运的改变  

 

景秀芳是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周山村的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在过去的几十年,景秀芳的生活一成不变地“整天围着灶台转,洗衣做饭看小孩”,她的脑海里有着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的观念。

 

 2002年始,乐施会支持河南省社区教育研究中心,在周山村实施农村妇女手工艺开发与妇女赋权项目。周山村妇女手工艺协会成立,有 20余名妇女加入。少言寡语的景秀芳加入了手工艺协会学习刺绣。每天与姐妹们聊聊天、谈谈心事、又参加系列的性别平等培训,景秀芳逐渐变得开朗起来,而且“站得高、看得远了”,她的领导才能也慢慢展现,被推选为手工艺协会的会长。

 

随着手工艺项目的发展,景秀芳走出村庄,到贵州、天津、北京、上海乃至被邀请到香港、台湾进行学习和交流,从一个怯生生的农村妇女,逐渐蜕变成能够接受众多记者采访的农村妇女骨干。2011年,村里的监委会选举委员。手工艺协会的妇女们出动到村里各家进行游说,推选她担任监委会委员。她在选举中得票过半数当选周山村监委会委员,为妇女参与村内事务中争取到了更多参与机会和发言权。

 

 

村庄:

一部破除妇女歧视的村规民约

 

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从1982年开始超出了103-107的正常值,并在之后的27年内持续攀升,到2008年达到了120.86,严重偏离了正常值,意味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女婴被“非自然”死亡。针对此问题,2008年,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性别平等政策研究课题组”承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关爱女孩行动中推进性别平等”项目,在河南、安徽、湖北、河北、江苏等省开展了关于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调查研究。调查显示,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村规民约中的性别盲点甚至性别歧视条款,从根本上影响和巩固着我国农村地区的男孩偏好。修改村规民约中的性别歧视条款,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妇女的权益,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男孩偏好,从而解决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

 

2008年,乐施会支持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实施“以社会性别视角对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调进行政策分析及干预”项目,在江苏、河南、安徽等地农村进行试点,修订村规民约,为促进农村性别平等提供制度保障和行动模式。

 

村规民约中哪些条款属于性别歧视条款?因为中国延续千年的父权制社会结构,特别是农村,历来有女儿嫁入夫家的习俗。而我们的村规民约更是将这一习俗中延伸到了实际的社会资源分配中,比如:没有儿子的家庭只允许一个女儿招婿,其他女儿只要出嫁户口必须外迁,不得参加土地分配和其他村内资源的分配;此外,离婚丧偶的妇女回到本村,也不能享有村民待遇。由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滞后,生女儿的夫妻,女儿出嫁后往往面临无人养老的困境。要想解决农村夫妻生男偏好,实现真正的男孩女孩同样好,必须从修订村规民约入手。

 

此时,周山村的妇女手工艺协会已经初具规模,也开始参与村里公共事务, 妇女的能力也在手工艺协会的经营管理中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获得了村干部和村民的普遍认可。在时任周山村书记景占营的大力支持下,周山村成为了修订村规民约的试点村。

 

周山村整村退耕还林,全村的山林地通过土地流转由企业经营,企业每年向全体村民发放“口粮款”。村里的女孩出嫁后,按照旧的村规民约,户口迁出就没有了口粮款。而出嫁后的村子往往土地已经完成了分配,政策三十年不变,所以女儿的村民待遇相当于“两头空”。此外,家里女儿多的,除大女儿的上门女婿享有村民待遇,其他女儿的上门女婿即使参加村里建设,也无法享受村民待遇。村规民约中性别歧视的条款,导致每年在分配村内口粮款时都会引起各类矛盾和上访问题,村领导班子也希望能够尽快进行制度改革,根据现行国家法律,解决农村基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生了两个女儿的郝玉枝深受其苦。第一胎女儿出生后,郝玉枝总惦记着再要个男孩。于是,两人在大女儿7岁时要了第二个孩子。二女儿出世后,丈夫怕她伤心,一直谎称生了个男孩。三天后,她喜滋滋地张罗回娘家报喜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第二个孩子仍是女儿。郝玉枝为此伤心的哭了几次,在90年代的农村,没有儿子自己都感觉比别人矮半截。

 

2009年,周山村即将修订村规民约时,恰逢郝玉枝的大女儿要招女婿。村妇女主任周改云来到郝玉枝家,提出由村里出钱,为她家办一场“女娶男”的婚礼。借此机会,向村民倡导男女平等,嫁娶自由的观念,从而借机拉开修订村规民约的序幕。郝玉枝听了挺高兴,可女婿觉得没面子不肯答应。郝玉枝几次跑到亲家劝说,亲家公最终同意了这门“女娶男”的婚事。

 

郝玉枝回忆起女儿乘花车去娶女婿的婚礼盛况,难掩心中的喜悦。“婚礼来了300多人,家院子门前挤得水泄不通。河南社区教育中心的梁老师、大冶镇计生办主任、手工艺协会的会长秀芳都上台发言,肯定我们家开创了男女平等的新风气,可热闹了。”这次婚礼给郝玉枝挣足了脸面,全村上下都夸她有女儿好福气。

 

在这样一场开创性的农村女娶男的婚礼过后,周山村的村规民约修订开始了。令人惊喜的是,村民们的性别平等意识已经在手工艺协会项目执行的过程中逐渐地深化,村规民约的修订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困难,许多触及村内资源利益分配的条款修改,也获得了村民全面的支持。

 

 

国家:

开创中国农村性别平等工作模式范本

 

2009年,周山村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完成第一次村规民约的修订,并在2011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不足条款。周山村的村规民约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获得了重大突破:

1,推进了婚居模式多样化,男女村民平等享有集体资源分配权力。

    相关条款:“婚居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村民待遇”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者享受村民待遇”

2,促进妇女参与村庄事务管理

   “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女性当选村民代表和村组干部的比例不低于30%。”

3,强调关爱、尊重女孩。

   “反对认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村委会给予批评教育。”

   “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

4,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

   “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村两委大力支持并协助操办。”

   “提倡殡葬改革,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提供支持并协助操办。”

   “夫妻在家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提倡子女姓氏自由,随父姓、随母姓或父母双姓均可。”

 

参与了全国多个省、乡镇县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的李慧英对周山村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肯定。

 

周山村推动社会性别平等工作的项目已经延续了12年,5年前修订村规民约的时候,所有村民不约而同地站到了保障妇女地位的一方,这说明全体村民的性别平等观念已经在脑海中扎根。周山村的模式,甚至村规民约中的顺口溜,都被其他许多村子在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采用。周山村村规民约中14条与性别平等有关的规定,都纳入到了其他村的村规民约修订中。我国现在推动修改村规民约,有的以村、镇为单位,有的却是全省在推广。比如黑龙江全省在推动村规民约修订的过程中,全部参考了周山村村规民约的范本。

 

有的地方政府会问:“政府的主要工作时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为什么要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来推?”近十年来,因为妇女的土地权益问题而造成上访的比例居高不下,2010年达到21%,比十年前上升10%。通过这一点,省里的干部意识到,保障妇女权益,推动性别平等特别是在农村工作中落实,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周山村修订村规民约的行动,实际上触及了农村的分配规则和父权制的根基,不仅仅挑战了我国几千年的传统,而且以一种建设性的方式,成功地从行动中摸索出一套立体地、有效的模式文本,供其他村子推广和参考。在推动我国社会性别平等的工作中,周山村创造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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