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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转变 制度保障
村民不再“偏好男孩”

撰文:李艾/乐施会传播官员

 

 

中国的法律虽然明确规定了男女享有同等权利,但在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下,旧有村规民约往往由传统观念衍生而来,其中包含的一些重男轻女的观念就蕴含在守旧的村规民约中。而生活在村庄中没有生男孩的家庭,在土地划分、婚丧嫁娶、宗族家谱等方面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反映出村规民约无疑在制度上强化了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和社会现实。

 

由于旧有观念的影响,进而村规民约给农村个体带来的实际利益问题,中国特别是农村家庭形成了“男孩偏好”。宏观来看,“男孩偏好”到了我国出生人口的男婴与女婴的比例从1980年起开始失衡,持续30多年不但没有有效遏制,到2008年竟达到了120.86的高值(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严重偏离了正常值。

 

48岁的周改云对村里重男轻女的情况感受颇深。她从2002年开始做计生专干,她回忆说:“2002年,村里一年出生了10个孩子,其中8个是男孩。”当时的周改云觉得想要男孩天经地义,因为她自己就曾饱受家中无子的痛苦。

 

周改云的父母生了五个女儿,没有男孩。父母一辈子在村里抬不起头,土地没有承包出去之前,村里人都会讽刺他家:“家里全是女孩,要那么多地有什么用?”1989年,父亲生病去世。按照老规矩,葬礼上应该由儿子或者家族中的男性来执行打幡、摔老盆的仪式程序。由于家中没有儿子,大姐出嫁在外,周改云和丈夫需要承担起葬礼行礼的责任。由于女婿为外姓人,周改云在村中的同姓兄弟提出了异议,不许外姓人为周姓长辈打幡、摔老盆,认为破坏了周家的规矩。周改云性格要强、倔强,她在葬礼上对周姓堂兄弟们说:“女儿也是亲生的,也可以为爹打幡、摔老盆!”于是,周改云一个人扛起了幡、一个人行礼摔老盆,办好了父亲的葬礼,堂兄弟们这才闭了嘴。

 

周改云为爹打幡摔老盆,在周山村还是头一桩,连她的母亲在周氏众人的压力下也不理解她,将她赶到婆家去住。在婆家,周改云生下儿子时,像松了口气一样大哭了一场。她说:“因为我家没男孩、我是女孩,我们受尽了委屈和痛苦。如果我生的还是女儿,我一定把她送人,不要在村里继续受这份苦。”因为母亲晚年瘫痪在床,周改云和四妹改凤两家搬回周山村,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但是,因为村规民约规定每家只允许一个女儿招婿,改凤一家虽然参与周山村的建设,但十几年来没有得到过一分钱的村民口粮款,不享受村民的任何权利和福利。

 

 “男孩偏好”受苦最多的,还是农村妇女。在计划生育的国家规定下,妇女不得不在孕期进行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采取流产掉女胎儿的办法保证生男孩,而一次次流产不但会给妇女的健康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也剥夺了女婴的生命权;有的家庭为要男孩,不惜多生多育付出巨额的社会抚养费,而导致家庭更加贫困。此外,没有生男孩的妇女在农村家庭中往往受到歧视,生活痛苦。由于农村成年女子婚后随夫居住、为男方父母养老的传统习俗,只有女孩的夫妻在老年往往无人照管,晚景凄凉。因“男孩偏好”、出生性别比失衡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国家和地方政府意识到,在农村中推进性别平等工作的迫切。2008年,中央党校“性别平等政策倡导课题组”开始在全国的农村开展修订村规民约、推进性别平等的试点工作。在时任周山村党支部书记景占营的大力支持下,周山村成为了推进性别平等试点村。

 

乐施会从2002年起在周山村实施“农村妇女手工艺开发和妇女赋权”项目,由于手工艺协会的工作给妇女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且在几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培养了妇女的权利意识、自身能力、外出增长见识等,逐渐影响了妇女的家庭成员。几年的项目,为周山村村民的性别平等工作推进打下了基础。2008年,在村中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除了村两委的支持,手工艺协会的妇女骨干们在此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周山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清除了村庄原有的性别不平等“潜规则”,制定了性别平等的制度,这个变化可以说是颠覆性的。有了制度的保障,周改云妹妹改凤一家的村民待遇得以解决。2012年,周改云母亲去世,在村两委协助下,她和妹妹改凤共同为母亲操持葬礼打幡摔老盆,在村民们看来顺理成章,再也没有人提出异议。

 

乐施会支持周山村项目12年,性别平等意识在村民的脑中一步步扎根,观念的转变和村规民约修订后的制度保障,使周山村“男孩偏好”的问题逐步解决,出生性别比回到正常值。计生专干周改云说:“近几年,村里每年出生男孩和女孩的比例基本持平,有几年女孩还要多一些。”看到女孩不用在受那么多苦,周改云自己的观念自然发生了改变,现在谁家生了女儿,她都会登门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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